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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应用相关法律问题:以Libra为例

imtoken钱包安全吗 2023-11-12 05:09:11

原标题:区块链应用相关法律问题:以Libra为例

作者张峰

区块链项目在发起、开发和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新型的信息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处理、分布式存储、点对点传输等特点。 形成信息多方维护、信息共享、不可篡改、可追溯。 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带来了许多新的法律和监管问题。 对于一个区块链项目,我们在发起、开发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持续认真思考。

Facebook发起的Libra项目作为典型且具有代表性的区块链项目,涉及各种技术应用,拥有庞大的潜在用户。 如果实施,可能会对各国的数字资产交易和金融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 并且在全球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我们不妨以Libra为例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关于Libra项目

Libra 项目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发布了其白皮书。根据其白皮书,Libra 旨在成为一种新的去中心化区块链、低波动性加密货币和智能合约平台,旨在为金融服务的负责任创新创造新机会。

Libra 的官方网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了它的使命和其他相关问题。

天秤座的使命。 建立一个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金融基础设施,为数十亿人服务。

天秤座适合所有人。 无论您住在哪里、做什么或赚多少钱,向世界各地汇款都应该像发短信一样简单和便宜。

方便的。 任何拥有入门级智能手机和数据连接的人都可以随时使用 Libra。

稳定。 Libra 有资产储备作为后盾,以保持其价值稳定。

快速地。 无论是转账还是付款,Libra 交易都快捷方便。

对于整个世界。 Libra 是一种全球加密货币,将在全球范围内使用。

可扩展。 Libra 将创建一个商品和服务生态系统,使人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这种加密货币。

安全。 作为一种加密货币,Libra 所依赖的区块链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安全性。

我们可以看到,Libra项目就是要构建一个方便、稳定、快速、安全、可扩展、面向全球的金融基础设施。 它的发起、运行和维护必然涉及包括金融监管在内的方方面面。

2、关于商业模式

关于 Libra 的商业模式。 据 Libra 项目负责人 David Marcus 介绍,目标是实现几乎零成本的 P2P 交易,许多 Libra 钱包将成为支付宝和微信的竞争对手。 钱包不需要银行账户。 Libra 就像现金,用户不会从钱包中获取利息; Libra一半的储备是美元,所以会比较稳定。 其他货币的储备需要与G7等组织沟通; 美元计费标准取决于交易所和国税局; Libra 协会将履行其保护金融体系的责任; 它将建立一个符合制裁规则要求的监管网络。

当我们推出区块链项目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商业模式是否会存在法律风险。 这时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考察。 一是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是一种价值创造,能否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商业模式本身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认的基本价值观,那么这种商业模式将不会因为使用了区块链技术而被公众认可。 另一方面,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打破了原有的市场准入规定? 如果真的坏了,它的内在合理逻辑是什么? 具体来说,它是否会导致监管套利或降低监管成本? 如果确实降低了监管成本,不造成市场利益体系混乱,那么这是一个合理的方向; 法律制度的监管。

三、关于融资模式

在融资模式上。 Marcus 认为没有人会使用 Libra 进行投资; 从 Howey 测试来看各国监管当局对比特币的态度如何,Libra 不是一种证券,而是一种支付工具。 Libra 不涉及银行服务,而是专注于支付,这一点与 PayPal 和 Square Cash 相同。 Libra 不会被用来给 Facebook 卖广告,Calibra 近几年也不会考虑盈利; Libra 协会将对安全问题持谨慎态度。

基本商业模式确定后,大部分区块链项目都会遇到融资问题。 在传统的企业和金融法律体系中,有非常系统和规范的具体融资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以代币的形式进行融资,那么判断融资是否合法的关键可能就是代币的性质是什么? 如果融资还是股权、基金份额、债券等传统形式,那么此时与传统项目并无太大区别。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以代币为特征的融资行为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将受到各国的监管。 就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而言,很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行为。 诈骗、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行基金份额等违法犯罪行为。

4. 关于代币本身的性质

2015年,欧盟法院认定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是一种货币,而不是一种商品,并将与之相关的交易、纸币、货币和代币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并指出增值税指令必须被解释为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提供服务,包括将传统货币兑换成虚拟货币“比特币”单位,反之亦然,以换取以比特币支付的金额等于一 经营者买入货币的价格和卖给客户的价格是免税交易。

区块链的法律问题(区块链应用相关法律问题:以Libra为例)

但许多国家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资产,而不是货币。 然而,加密货币不符合制度化金融部门的规则。 目前,根据对代币本身性质的判断,瑞士金融监管部门将代币分为资产代币、支付代币和安全代币,而美国则分为安全代币和应用代币,新西兰认为所有代币都是证券。 .

从支付方式来看,普遍认为比特币不能满足客户尽职调查、记录保存、价值限制、融资方式、地域限制、使用限制、分段服务等诸多安全支付系统的要求。 但是比特币白皮书认为比特币是一种点对点的支付系统,因为客观地说比特币是不是一种支付方式。

就令牌本身而言,它只是一种技术工具。 代币的性质及其所代表的具体法律关系应根据其所承载的权利和义务来确定。 2017年8月以来,美国SEC对代币性质的认定逐渐清晰。 一般来说,以鸿威考试为基础。 一般来说,如果以代币销售的形式募集资金,由于项目方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开发,此时代币购买者承担的风险类似于投资风险各国监管当局对比特币的态度如何,与代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类似于证券。 但如果代币是用户贡献自己的算力、存储能力或数据获得的,那么此时的代币就没有这种风险,它更类似于一种商品。

另外,以太坊的项目发展表明,一开始它类似于证券,但随着项目发展越来越去中心化,可能会成为一种商品,作为支付工具时类似于货币。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Circle CEO在众议院听证会上提出对加密数字货币进行分类区分监管是非常合理的。

五、关于操作风险

在实际控制上。 David Marcus 表示,Libra 协会的成员不是由 Facebook 选择的; 目前不邀请政府机构,但未来可能会邀请,这将使 Libra 协会更加多元化; Facebook不会有更多的Multiple voting rights; 按照设计,Libra 协会中没有人有权获得超过 1 票 (1%)。 即使 Facebook 收购了 Libra 协会的成员,Facebook 也不会有更多的投票权。 对于众议院提出的“如何与监管机构合作,委员会不知道Facebook有28名成员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马库斯表示,这主要是因为需要适当的监管,这也是精神的体现在我们的白皮书中。 Libra也在努力与G7、瑞士等国家合作。 至于“你为什么不先考虑一个用户超过100万且受监管、上周因隐私问题被罚款的小实验项目,你为什么急于推出Libra?” 马库斯表示,他将继续与监管机构沟通。 与此同时,众议院继续就洗钱问题提出质疑。

关于运行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表示,Libra缺乏透明稳定的运行机制,进而威胁到金融稳定。 Libra 是否有足够的储备资产可以赎回? 与其他稳定币一样,Libra 仍面临来自发行方的信用风险,因为其币值稳定取决于发行方严格执行全额抵押安排和妥善管理储备资产。 此外,Libra松散的管理机制难以保证在Libra面临信任危机时会有妥善的应对方案。

除了区块链项目的商业模式和募资问题,下一步就是运营、宣传、推广的问题。 具体而言,在项目运营中,根据不同的区块链行业业态,可能存在交易风险、数据造假、价格操纵、内幕交易和技术风险。 在项目推介中,可能需要判断投资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如是否涉及传销等。 在项目宣传中,严禁夸大业务能力和功能,发布不切实际的宣传口号,否则法律风险骤增。

六、可靠性和非法使用监管

关于可靠性。 德国财政部长舒尔茨表示:“我认为我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如果法律和监管问题得不到解决,Libra 就无法推进。” 日本财务大臣麻生太郎表示,在七国集团财长峰会上,各国表达了对Libra的担忧。 G7 金融领导人对 Facebook 的 Libra 持怀疑态度。 进一步指出,Libra等数字货币可以降低汇款成本,因此对用户有一定的好处,但过分重视这些优势可能会导致长期存在的大问题,Libra的可靠性需要检验和全面监管. 意大利财政部长 Giovanni Tria 在与世界其他六个最大经济体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面后告诉记者,聚集在法国的世界顶级金融决策者对 Facebook 推出数字货币的计划表示担忧,并决定采取行动遏制它在。这一举动。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表示,Libra 正在为整个国家制造问题。 Facebook (FB.O) 的加密货币 Libra 需要更加明确。

对于可能的非法使用,Marcus 表示,我无法决定由谁来监管 Libra,但我们会尽力配合监管。 一些立法者要求受制裁的国家经常使用数字货币。 Libra 如何控制其在这些国家的使用? Marcus 回应:无论 Libra 是否在线,总会有其他数字货币网络,但我们致力于与监管机构合作。

关于可靠性监管,这是所有产品和服务的问题。 区块链的应用相对技术性强,传播范围广,因此其产品应该有一定的可靠性要求。 例如,我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相关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均属于此类关注点。

在反欺诈和非法使用方面,我们注意到如果区块链代币要体现支付功能,有时需要实行资产实名制以方便监管,因为支付可能用于商品和服务交易场景,也可能用于金融交易场景,在一些金融或者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用户可能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或者需要知道自己的身份。 例如,只有对钱包内的资产进行实名认证才能进行相关的转账操作,如果不能进行实名认证,则只能接收数字代币。 从这个意义上说,DID加实名认证就是区块链基础设施。

七、跨境监管

关于如何兼顾不同国家的监管要求。 在回答“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有非常严格的货币政策,不允许消费者接触外币”这个问题时,Libra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David A. Marcus 说这需要一个全国性的,有很多国家都有你提到的问题。 一些国家有非常严格的货币政策,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 我想强调的是,任何建立在 Libra 网络上的钱包都可以与其他钱包交互提供网络价值,我们不一定是唯一的 Libra 钱包,有些地区会有自己的钱包。

关于管辖权问题。 Mike Crapo 认为 Libra 的管辖权应该由美国主导,问 David A.Marcus 是否同意,毕竟 Libra 的总部在瑞士。 Marcus 同意并正在与美国监管机构合作。

区块链应用天然具有跨境特性。 区块链作为一种信息技术设施,是全球交流的工具和载体。 但其用户分布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必须遵守不同的法律法规。 例如,访问互联网类似于网络空间的治理。

然而,虽然世界各国对跨境行为的监管大体相似,但往往各有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跨境刑事管辖的规定。 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六条【地域管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实施的犯罪,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舶、航空器上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之一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属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罪的,适用本法。 追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罪的,适用本法。 (罪犯)

第八条【保护管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有期徒刑,可以适用本法三年以上,但未受法律处罚者除外。 (受害者)

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被动承认外国刑事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在外国受审后,仍可以依照本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国外已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张峰(微信ID jiubanianxia),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上海政法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

数字时代区块链服务联盟创始人,比特大学联合创始人,亦来云社区治理筹委会成员,玄杯科技首席法务官,致力于经济体系与区块链技术应用合作。监管治理研究与实践。